第十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带动消费金额近120亿元******
图为北京文化消费高峰论坛暨2022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发布仪式。主办方供图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徐婧)11日,北京文化消费高峰论坛暨2022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发布仪式在京举办。记者获悉,去年7月至10月,第十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累计举办活动27.84万场,累计消费人次5.25亿人,带动消费金额近120亿元,在引导文化消费升级、促进消费产业双向提振等方面交出亮眼成绩单。
文化消费新业态丰富市民体验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是北京在文化领域以首都特色、首善标准的开创性之举与创新性实践,自2013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十届。活动成为文化新产品新服务的交易展示平台,在推动文化消费转型升级、助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国内促进文旅消费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现象级项目范例。
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劲林在致辞中表示,文化科技深度融合激发文化消费新动能。过去三年新冠疫情对线下文化消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催生了众多的文化消费新业态,云演出、云直播不断涌现,5G+8K等技术的应用为市民文化消费提供了更多体验。
他谈到,北京拥有两千余家实体书店、97家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也拥有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文化消费品牌活动。这些既为市民文化消费提供了丰富的供给,也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未来,北京将立足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将北京文化消费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增进民众文化福祉结合起来。整合多方资源,开创文化消费提质增效新局面。
文化消费季十年累计消费人次9.8亿
会上,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绍坚发布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十周年报告,展现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在十年以恒中成为服务全国文化中心的生动实践。
报告显示,十年来,文化消费季累计消费人次9.8亿,累计消费金额超1100亿元,累计实现惠民金额48亿元。参与企业数量从早期的百余家增长至600余家,活动时间从首届的一个半月延长至4个月,活动数量从最初的2万余场增长到27万余场,活动板块从首届九大专项精品活动,拓展至第十届六大特色板块二十余项主体活动,活动体系愈发完善、活动内容愈发丰富、活动质量稳步提升。
图为北京文化消费高峰论坛暨2022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发布仪式。主办方供图
十年间,文化消费季通过创新培育“北京文化消费品牌周”“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等自主品牌活动,吸引北京动漫游戏嘉年华、北京时装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品牌活动参与其中,深化拓展津冀两地及外省市的文化消费市场,有效强化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
601家企业参与本届文化消费季
会上发布的2022年北京文化消费报告暨第十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总结指出,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260元,同比下降2.6%。第三季度,电影、演出、图书、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消费金额几乎均翻倍增长,消费拉动作用明显。
本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亮点颇多,在惠民助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据统计,本届文化消费季共有601家企业参与,开展文化活动27.84万场次,较上届增加20万余场,文化供给水平大幅提升;活动内容涵盖文创、演艺、图书、旅游、艺术等多领域,覆盖亲子互动、商务休闲、沉浸体验等多类别,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需求。
作为全市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的具体措施之一,2022年度北京文化消费促进行动着眼文化惠民、消费提质,采取事前申报承诺、事后评价支持的方式顺利开展。共有195家市场主体纳入促进行动合作单位名单,最终政策支持的市场主体81家。在第十届文化消费季期间通过打折、满减、满赠等形式开展惠民让利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文化消费,带动文化消费近19亿元,惠民让利达2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4个品牌登上年度文化消费榜单
会上,2022年度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同步揭晓。本届品牌榜围绕近年来文化产业、文化消费领域的变革、创新及成果成效,全面重塑文化消费品牌榜榜单体系和评价体系,在重点文化领域根据不同类目设置榜单,加大客观数据权重,注重成果转化落地,共推出年度文化消费影响力金榜、年度文化消费创新力金榜、年度文化消费发展力金榜、年度文化消费示范力金榜、年度文化消费贡献力金榜五项常规榜单以及年度文化消费特别榜。
品牌榜征集评选工作历时三个月,通过公开征集、行业推荐和大数据抓取三种途径,累计征集452个品牌,30万余人次参与投票,经过客观数据筛选、推委会评选、公众投票、路演评审、综合评审等评选环节,最终大型纪实性史诗木偶剧《大象来了》、丝绸之路上的敦煌--数字敦煌展、《2022爱乐汇文化品质演出季》、美后肆时景山市民文化中心、北京图书大厦、北京人民艺术剧院、2022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舞蹈诗剧《只此青绿》、电视剧《人世间》等54个品牌荣登年度榜单。
未来,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将强化理论创新、内容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文化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不断提升文化消费季的举办水平,为首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