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世界看好中国经济“春来早”******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述评:世界看好中国经济“春来早”
新华社记者叶书宏
2023年新年伊始,道路交通繁忙、商圈人流如织。“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焕发生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将来自中国”……从日渐升腾的烟火气里,国际媒体捕捉到中国经济向上向好的积极信号。“中国经济前景关系世界繁荣”——人们期待着,中国为复苏乏力的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创造新机遇,带来新希望。
防疫政策优化激发新预期。中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时因势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市场持续回暖极大激发了对中国经济增长及其全球正面外溢效应的乐观预期。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说,随着中国优化防疫政策、出台利好经济措施,多家国际金融机构均预计2023年中国经济将稳步回升。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报道说,疫情暴发之初,中国以高效管控迅速阻断病毒传播链,让民众生活恢复正常,相信在新挑战下,中国政府也能以灵活务实的精神、坚定的决心,“重现生机勃勃的经济与社会生活面貌”。《华尔街日报》援引多名学者观点说,中国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这对全球经济“极为重要”。美国《巴伦周刊》评论指出,中国优化防疫政策为本国经济增添希望的同时,将有力提升世界经济软着陆的可能性。
2022年12月31日,游客在长安十二时辰主题街区游玩拍照。岁末年初,西安大唐不夜城、长安十二时辰等景区游人如织。不少市民游客选择在元旦假期出游迎新,与亲朋好友共享节日喜乐。新华社发(邹竞一摄)
中国大市场释放新红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这意味着,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将会在中央政策加持、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和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中为世界释放更多红利。去年前三季度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7%,其中三季度增长了3.5%。对于中国消费的持续复苏态势,外媒给予了普遍关注。彭博社认为,即使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增长正在急剧放缓,“中国也可以提供一个有吸引力的国内需求驱动复苏的故事”。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援引跨国企业高管的评论说,随着中国不断优化防疫政策,中国经济势必迎来强劲反弹,“我们很有耐心,将继续在中国投资。我们看到了强劲的增长前景,未来十年中国将成为更加强劲的消费市场。”
2022年12月31日,顾客在天津恒隆广场选购商品。2023年元旦假期第一天,天津线下餐饮、旅游、购物等消费业态回暖迹象显著。新华社记者赵子硕摄
高质量发展孕育新动能。研判经济,要看短期波动之形,更要看长期增长之势。中国经济稳中求进,以“稳”应对短期冲击,以“进”积蓄增长之势,而“进”的动能来自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去年1至10月份,中国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23.6%,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增长近30%。多家外媒关注到,尽管面临经济下行和疫情压力,中国在电动汽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航天技术、深海探索等领域成就斐然,高质量发展转型增强了中国经济创新力和增长可持续性,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西班牙《理性报》报道,西中两国科技合作不断推进,为双方企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彭博社则提示投资者不要误判中国——中国专注于通过产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向制造更优质、更有价值的产品转变。
2023年1月5日,在合肥市瑶海区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安徽华晶微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在集成电路键合丝生产线上作业。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实施引育并举,不断加大辖区“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新华社发(解琛摄)
高水平开放创造新机遇。海南自贸港扬帆起航,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缩减,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再创佳绩,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捷报频传……任凭风浪起,中国改革开放的决心意志始终不移。扩大市场准入,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为外商来华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一系列旨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政策部署,让“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的普遍共识更加清晰。多家境外媒体认为,当前全球跨国投资低迷、经济复苏乏力,一个以开放之姿拥抱世界的中国,已成为跨国公司的“避风港湾”和业务增长的重要动力,中国大市场“不可替代”。
2022年11月7日,第五届进博会乐斯福展台的烘焙师展示为进博会特制的法式面包。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食品及农产品展区,汇聚了世界各地的特色物产和美食,令人目不暇接。新华社记者刘颖摄
摧伤虽多意愈厉,直与天地争春回。中国经济虽面临不少挑战,但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依然不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日益完备,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前行,展现出强大的韧性与活力。展望新的一年,中国市场潜力将充分激发,中国开放大门越开越大,一个春意盎然的中国必将给世界经济复苏带来重大利好,注入强大信心。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