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香港律师何君尧:手持1号证抵“达”广州 开启新年执业******
(情满大湾区)香港律师何君尧:手持1号证抵“达”广州 开启新年执业
中新网广州1月9日电 题:香港“大状”何君尧:手持“1号证”广州开启新年执业
中新网记者 方伟彬
2023年伊始,有30多年律师从业经验的香港“大状”(粤语,指律师)何君尧现身广州,在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开启了新一年的内地执业。
“我一年的时间里会四次到内地上班。”何君尧告诉中新网记者,自去年成为全国首批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以来,这是他第二次到内地上班。
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29层,何君尧的办公室收拾得简洁明了,办公桌上一块“大湾区法律事务首席顾问”的牌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十分醒目。去年7月,广东省司法厅为何君尧颁发了编号为“No.90000001”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截至目前,他在内地执业的半年时间里,已代理了4宗案件。
谈及半年来内地执业的感受,何君尧多次谈到了“先行先试”四字。一方面,这是他对内地司法不断进步的赞赏,另一方面,是对港澳青年律师的勉励。
“广东省司法的体系很先进,从善而流,去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在保证个人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之余,通过视频开庭非常好。”何君尧对内地灵活的办案方式十分赞赏,他在内地代理的第一宗案件,就感受到网上开庭的便捷高效。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何君尧说:“广东省高院曾邀请我和给他们的法官讲课,谈谈香港判例等经验。”内地司法体系“先行先试”的魄力、对香港判例制度的借鉴让他印象深刻。
早在2004年,何君尧香港的律师事务所在广州设立了办事处,但当时香港律师没有内地执业资格,无法进一步服务客户。据他介绍,过去,港澳律师想要获得内地执业资格,必须通过内地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
何君尧回想起三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经历时笑称,和几十万年轻有为内地青年参加司法考试,从头自学内地法律知识,对香港律师来说有难度。他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面向港澳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考试内容也相应调整,是一种先行先试的好办法。
据广东省司法厅9日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广东共设立了1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派驻和受聘90名香港律师和澳门律师;205名港澳律师通过考试后取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
自1988年,在香港开办律所至今,何君尧曾担任过香港律师会会长,不断推进内地和香港的法律人才的交流。“我曾带领香港的同业到内地交流,跑遍了内地20多个省市自治区。”
“早年交流的种子,现在开花结果了。”何君尧满面笑容。如今,港澳律师可以在内地执业,他更是信心十足。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邓传远和何君尧有相同的看法。他认为,相关举措对大湾区融合具有很大意义。邓传远表示,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扩大了他们业务地域。同时,也加强了与内地律师的交流,有利于共同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何君尧已61岁,但仍干劲十足。何君尧说:“我昨天早上在广州萝岗考察,中午在广州番禺见客人谈案件,下午6时回天河吃完饭,晚上9时,回到酒店再会见另外一批客人。”记者采访当日,他还参加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研讨会,与港澳青年律师分享执业心得,并鼓励港澳青年律师到内地执业。
采访结束时,何君尧在办公桌上写下:“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勇往前进,毫无疑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